醫療行業等級保護流程
時間:2022-6-24 16:57:21 閱讀:1257 來源:太原等保測評
一、定級:信息系統運營使用單位按照等保管理辦法和定級指南,自主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應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跨省或全國統一聯網運行的信息系統可以由其主管部門統一確定安全保護等級。雖然說的是自主定級,但主要還是根據系統實際情況去定級,有行業指導文件的根據指導文件來,沒有文件的需要根據定級指南來,總之一句話合理定級,該是幾級就是幾級,不要定的高也不要定的低。
二、備案:第二級以上信息系統定級市級單位到所在地社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省級單位到省公安廳網安總隊備案,各地市單位一般直接到市級網安支隊備案,也有部分地市區縣單位的定級備案資料是先交到區縣公安網監大隊的,具體根據各地市要求來。
三、系統建設整改: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確定后,運營使用單位按照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選擇管理辦法要求的信息安全產品,建設符合等級要求的信息安全設施,建立安全組織,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四、測評:等級測評信息系統建設完成后,運營使用單位選擇符合管理辦法要求的檢測機構,對信息系統安全等級狀況開展等級測評。測評完成之后根據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特別是高危風險。測評的結果分為:優、良、中、差。
五、監督檢查:公安機關依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規范及《網絡安全法》相關條款,監督檢查運營使用單位開展等保工作,定期對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運營使用單位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材料。